真理进化论看哲学
哲学的任务是探索真理,虽然不如物理学的探索精密,但是也有其独特的方向,重视探索真理的先验属性,如真理的不变性。哲学家的真理观虽然在细节上往往错误百出,但是在真理的重要属性上也有很多重要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真理进化论的一种殊途同归。一两千年前的哲学家在一些真理的基本观念上并不比现代哲学家落后,这是很令人吃惊的。例如,现代社会相信真理存在、永恒的哲学家要比以前少多了(可能部分是因为神学影响的削弱),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世界有目的、真理统一性(而非分散在若干领域的互不相干的局部真理)等方面。真理进化论在哲学方面涉及很广,其它章节都有所涉及,以下所谈的哲学只是一些只言片语的思考。
第一节 真理通过历史证明自己
我对哲学家的评论并不很追究其原意,只要是合理的解释,我是乐于做出对其有利的解释的。黑格尔说:“普遍精神力图通过人类历史来知道自己是精神。”我认为黑格尔朦胧地领会到了真理进化论。尽管哲学知识并不渊博,但是这确实是我所见的最接近真理进化论的论述。
如果将普遍精神视为完美追求意义上的真理(即完美追求方法),将人类历史扩展为所有存在的演化过程,黑格尔的观念就成为了“真理(完美追求方法)通过所有存在的演化而证明自己是真理(完美追求方法)。”与真理进化论相当接近,至少说明黑格尔部分认识到了真理进化论在社会中的对应。但是,黑格尔仅仅从经验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点,没有从逻辑思维的角度证明这一点,否则,他也可能认识到真理很可能在所有存在中进化:真理在演化中普及自己。
黑格尔对经验归纳的错误之处在于,由于只看到了一个遵守相同规律的宇宙,就没有想到宇宙可能有许许多多制度选择,可能有无限个可能的负作用量追求系统,可能没有认识到宇宙规律的高度普及、不变是有原因的。与之相比,社会内有很多的制度选择,并且社会的制度进步和幸福增长非常明显,所以,认识到真理在社会内的进步要比认识到真理在所有存在中的进步容易得多。
据说原始人绞尽脑汁想不出比三大的数,现在的科学家似乎除了宇宙的负作用量、人类社会的幸福、经济中的利润以外想不出更多的追求量,我可能又发现了追求知识的思维,但是,在谈到“所有”的时候一定要认识到人类经验的局限性:人类可能只是生活在一个及其偏僻的角落,基本上只用光这一种观察工具在进行观察,如果能观察到无数个追求量或追求系统才是怪事,毕竟,光仅仅是一个追求系统的市场中的信息波动,只不过这个追求系统更大一些而已。
第二节 区分真理和真理的执行者
古代哲学家的上帝一词含义太多,有时需要将上帝理解为真理,有时则需要理解为真理的执行者(更多的时候需要理解为《圣经》中的上帝,那当然是错误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不过,对斯宾诺莎和泛神论者而言,将上帝、神理解为真理或真理的执行者在很多情况下是没有过分扭曲其本意的。
斯宾诺莎指出,宇宙就是上帝,不能由其它东西产生的实体应该就是神。这些论述和真理进化论已经较为接近,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真理的执行者与真理不是一回事,实体(绝对不变之存在)应该是真理,而宇宙等完美追求系统(完美生命)都只是真理的执行者,宇宙并非没有产生机制,不能被视为真理本身。
斯宾诺莎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有原因,这与不可知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当然,这一观念存在一些问题,助长了后世的决定论(不知爱因斯坦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他的影响)。世界并不是决定论的,但是越是根本问题则越是决定论的。世界存在宇宙这么一个追求一个最大量的庞大系统是必然的,宇宙中存在统一市场、追求者趋利避害、欲望交换等等都是必然的,但是,一个粒子在某一时刻出现在何处、蝴蝶究竟扇几下翅膀则基本是偶然的,因为完美追求方法中给予了很多自由,这些自由导致了很多的偶然性。
即使是一些大问题也存在一定的偶然性,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结合,例如,人类的出现具有偶然性,如果某个小行星在适当的时候撞了一下地球,可能就不会有人类;如果人类真的出现了核武器大战,也许人类也会灭亡。但是,这些问题又不完全是偶然的:即使没有出现人类,宇宙中也会出现别的高级生命;人类能尽自己的努力减少核武器大战的可能性。
科学家中的决定论者往往犯了更大的错误:越是重要问题越不敢坚持因果论,不敢追究宇宙基本定律的原因,不敢追究抽象物理量的含义,但是对具体事件则持强烈的因果论,直到量子力学、混沌理论出现才有所缓和。
斯宾诺莎认为,一切物体都是有生命的(物活论)。这要比现代科学将宇宙视为机械存在的观念高明很多,将宇宙视为不得不遵守自然法则会产生出很多问题,如:这一庞大机器的创造者,为什么创造等问题。如果是没有任何原因的机器则必堕入某种不可知论,那更应该是不懈追求原因的科学家的耻辱。当然,他对于宇宙中物质的精神(灵魂)是什么并不清楚,这是当时物理学的局限性造成的。
斯宾诺莎认为,自然法则是所有事物的内在原因,也是支配世界的真正的上帝。如果自然法则就是宇宙法则,这方面有少量的错误,因为真理并不仅仅只有宇宙法则,例如,“世界上存在无限多种可能的制度”就不可能是宇宙法则,“真理进化论”也是一样。如果自然法则指的是真理,这一观念可以视为正确。
斯宾诺莎认为,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这也具有相当的洞察力。真理进化论认为,世界的本性是完全自由的,具有产生各种意志的自由,而产生具体意志后(如人类)就不能完全自由地改变自己的意志,虽然可以选择宗教信仰、死亡等非主流追求,但是基本上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远不如世界本身的选择余地大。
第三节 发现几率最大的共相是真理
唯名论强调具体存在的特殊性,唯实论强调存在之间的普遍性,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前者更接近唯物主义,也更接近真理,但是这并不正确。
真理的首要属性是不变,所以,唯实论重视“共相”的态度是更接近真理的。这一派哲学家认为会变的东西都不是真理,所以一匹马不是真理,但是“马”这个概念是不变的,所以是真理。但是,他们犯了一个比较简单的错误:不变性并不是真理的唯一属性。因为真理能推导出很多结论,如果推导出的结论都被视为真理,真理就太复杂了,以至于根本无法记住,甚至很可能是不可列集合。
完美追求系统存在“马”等存在,这是基本物理定律的结果(虽然人类现在还不能完成从基本物理定律到存在马的推导)。所以,唯实论也许可以更进一步,主张“最简单共相是真理”。但是这还不够,需要认识到,宇宙并非唯一的系统,宇宙中的“最简单共相是真理”固然不错,但是如果将社会视为研究对象,社会中的“最简单共相是真理”就错了,因为社会不是完美追求系统。
一种较简单的处理方法是“完美追求系统中的最简单共相是真理”。但是排斥不完美追求系统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稍微复杂一些的方案是按照概率:发现几率最大的共相是真理。这与我以前的观点“真理是最简普适命题 读研无助于成为优秀科学家”相比又有一些变化。
“发现几率最大的共相是真理”有几个有点。首先,不完美追求系统中也可能有真理,如追求、市场。第二,不简单的共相仍然不能成为真理,例如,观察到马的几率远远小于观察到统一市场、场分布等完美追求方法的几率。第三,世界上还存在一类具有不变性的东西:不完美的追求方法。不完美追求方法满足不变性,也不能从更简单命题推导出来,但是我始终不愿将它们视为真理,但是,不完美追求方法的致命弱点是采用这些方法的系统必然落后,规模必然较小,观测几率也必然较小。虽然人类观测到不完美追求方法的机会偏大,这是由于人类不肯放眼去观察所有的存在,只要平等对待宇宙和社会的观察结果,社会观察结果根本无力改变总体的观察几率。
“发现几率”改为“存在几率”也许更好,这样就与观察行为无关了,由于量子力学的熏陶,我对于观察的复杂性总是比较谨慎的,希望能够尽量避免。而且,真理之判断应该与观察行为无关。
哲学在历史上的发展也受到了政治的影响。唯实论被视为在中世纪代表了正统经院哲学,帮助教会、国王维护统治,我没有看出主张共相更接近真理和统治权之间的逻辑关系,这里面的推理几乎必然存在很多谬误,问题在于,封建统治是错误的,尽管唯实论的部分基础可能更正确,但是其余基础或者后续推理存在问题就导致了这部分正确的基础也受到了打击。唯名论也许有利于发展人的个性,但是把个性提升为真理实在是过于拔高了,这是个错误,但是却是一个有助于打击封建统治的错误,可以说是“以错止错”。但是,对哲学家而言,不应该诉诸“以错止错”这类错误方法。过高地拔高民主同样属于“以错止错”,也许政治家愿意秉承这种实用主义态度,但是实用主义之正确性是值得怀疑的。
第四节 借助抽象的上帝理解真理
脱离了《圣经》的上帝是完全抽象的,所以可以被视为真理,但是视《圣经》为真理就必然是错误的。从理论上讲,真理是完全脱离具体事物的,任何一个不与任何具体事物、具体范围关联的名词都可以成为真理的替代品,脱离了圣经的上帝就是这样的一个名词,而且人类已经对这个名词很熟悉,借用这一名词进行思考至少是方便的。
古代经院哲学过于重视上帝、圣经,所以在中国往往没有什么影响。但是,那时的思想家有时会将上帝视为真理的同义词,由于没有什么具体内容,将上帝视为真理并不会对探索真理带来什么很不好的影响。但是,如果将《圣经》视为真理代名词就是错误的,因为《圣经》有具体内容,而且与真理差异很大。将上帝视为真理有时也会有不好的影响,因为“帝”这个字往往具有管理、强制、报复等违反真理的职能,但是如果能够在自己的思维中彻底剥离了人之属性(如伏尔泰所主张的那样),从上帝入手研究真理并无不可,关键在于这种剥离是否彻底。
阿奎那等经院哲学家的思想中有些较接近真理,他们依靠直觉、逻辑所取得的发现是相当惊人的,尽管他们不可能超越《圣经》去发现善或真理的具体内容。
阿奎那从亚里士多德借来了对上帝存在性的宇宙论证:一切事物都是由其它事物产生或创造,所以存在第一推动、第一原因。但是,真理进化论认为第一原因并不需要是某种生命,也不一定是理性的创造,只要有局域的微扰自由就行。如果没有禁令,产生微扰是不需要原因的,微扰能否持续扩大(对一种微扰是否稳定)取决于微扰的制度。阿奎那认为,上帝也是宇宙从一刻持续到另一刻的原因,这接近于意味着宇宙每时每刻都有选择能力,没有将宇宙视为不能改变自身的机器。
阿奎那认为“完美的幸福是看清上帝的本性”,我宁愿将其理解为“认识真理是最幸福的”,但是这并不一定,尤其不能视为人等不完美生命的本性,除非认为这些不完美生命的幸福是不完美的,但是,幸福就是幸福,问题仅仅出现在相互矛盾的幸福是否出现在同一个系统中。
阿奎那认为道德的基础是“自然法”,道德的最高规范为永恒法,无论具体内容有多少错误,这都要比认为道德是人类创造、民族传统、需要不断进步等观念好得多,当然,阿奎那认为社会需要人为法还建立了复杂的道德法律体系,这些是错误的。
经院哲学认为上帝是不受动的,这对应于追求系统中的追求方法而非追求行为,因为追求行为是不断调整的,而追求方法体系就是那些,最好的追求方法体系就是那一个,其内容都不会变,也就是不受动。
圣奥古斯丁等正统基督教学者认为世界是从无中创造出来的,这是很卓越的构想,虽然他们并没有阐述出合理的机制,但是,真理进化论需要经济、宇宙基本规律等方面的认识,这对于经院哲学家太遥远了。当然,严格来讲,真理进化论并不要求世界从无中创造,而是说从任何状态的世界中都会演化出现在的世界,但是从无开始演化无疑是最基本的一种情况。
经院哲学的一大问题是上帝是否需要知道个体,阿奎那从逻辑上正确地给予了否定的回答。真理能够知道会产生完美追求系统,但是真理不是决定论,不知道追求系统会产生于何时、何地,不知道任何一个追求量、任何一个追求系统向完美前进的速度,更不会知道某个生命是否遵守了完美追求方法。所以,真理不会对单个生命进行奖惩,不会事先规定生命乃至系统的未来(如来世、预言)。
阿奎那认为上帝不是逻辑的,其本质就是自身。这意味着真理的不可证明性,也就是真理不能归结到更基本命题。
阿奎那认为上帝是善中之善,我想他大概认识到了人世间的一些善是上帝不需要遵守的。真理进化论认为,完美追求方法是第一级的善,是追求者所要遵守的善,但是自由是更高级的善,是造物者(世界本身)所要遵守的善。造物主需要认识的仅仅是第一级真理,因为他只是为第二级真理的诞生创造必要条件(自由、微扰),而世人很可能更需要第二级真理,这样才能追求最大利益、最大价值。如果世界本身只遵守完美追求方法,反而是一种错误,因为世界需要解释为什么要放弃自由。没有限制的绝对自由应该是世界本性,完美追求只是绝对自由的结果。
第五节 论立地成神
费希特认为,整个宇宙乃至上帝都由心而生,所有生命可以立地成神,他曾经对学生说:“让我们来造上帝吧!”这并非谬误。如果将上帝视为真理,其观念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将上帝视为世间万物,则是正确的。万物皆生命,物的结构仅仅取决于制度(观察方法的不同也会导致一些差异,但是不是主要问题),所以,如果人类能够采用完美追求方法就会成为类似于宇宙的完美追求系统,这至少是一些泛神论者心目中的上帝。这种观念其实非常卓越,但是,在人类还不知道真理是什么的时候,是无法实现这种思想成神的。
佛法中也说可以立地成佛,“众生皆有佛性”,其实,生命是白纸,从至恶到至善的角色都能扮演,或者可以称之为“众生皆既有魔性也有佛性”,决定因素是制度选择(要强调一下,选择佛经、圣经或可兰经都不是选择至善)。
所以,真理进化论中的一些思想在历史上是有迹可循的,只不过,这些闪光的思想往往是彼此独立的,没有结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关于追求的系统理论的帮助,它们也是无法结合在一起的)。虽然每个思想家提出的正确思想都是很少的,但是,真理在可能命题中所占比例是无限小的,这些思想家已经将其大为浓缩了。
这并不意味着应该从伟人著作中寻找真理,一方面,这种零碎的结构中很难选对;另一方面,这些著作往往有自己的逻辑,很容易就被带进去了,从而丧失判断的独立性。所以,好一些的方法是放弃系统的学习,不断与伟人进行点接触,挑选感兴趣的章节乃至段落进行阅读,激发灵感,一定要同时接触各方面的著作,不能只阅读自己所崇拜的学者的著作,否则很容易陷入其理论框架,而且,水平相当的学者在发现真理方面不会相差很多,不要过分偏向。哲学史、哲学经典集这类的书可能更有利于做到这一点。
要注意,这种方法只能是“好一些”。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有完美方法,也许完美方法就是自己独立寻找,学习是一种更快速的方法,但是是不完美方法,这就如同从地下挖出的资源能帮助经济更快发展,但是这违背了完美追求方法所要求的封闭性,是急功近利的做法,但是对于寿命有限的人类而言,又是可以理解的。
第六节 乌托邦是探索完美制度的方法之一
柏拉图进行了建立乌托邦的第一次尝试,虽然是失败的,但是确实体现了一种构造完美社会的企图,虽然当今人类使用乌托邦时往往有些贬义,这是极为不理智的。想想看,无限多的可能制度中只有一个(就算不是一个也只占可能性的无限小比例)最优制度,凭什么认为有限的几次就能找到最优制度呢?如果100个人进行了100次构造乌托邦理论的尝试(实际显然没有这么多),其成本有多大呢?微乎其微,100个人从事世俗工作的成就肯定是微乎其微的。我以为,如果人类进行一亿次尝试能够有一次成功,都要感谢运气好,因为利益是无限大的,怎么能够因为几次失败就放弃呢?空想实际上并非完全随机想像,背后总是包含很多价值判断的,应该被视为发现完美制度的一种方法,与根据社会现状进行务实性修改等正面攻击相比,类似于空降等背后攻击,是有价值的研究方法。
所以说,可以认为柏拉图发现了建立完美社会的一种新路线,人类无法预期哪一种方法最终能够成功,所以各种方法应该具有大致相当的预期价值,从这种观点看,至少在没有发现完美制度乃至完美制度的正确发现方法之前,这一成就是具有很大预期价值的。我认为建立宗教、君主制、共产主义等尝试都是具有极高价值的,问题不在于提出这些设想,而在于当发现制度有问题之后由于自私而拒绝放弃错误的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可能的制度是很多的,而发现完美制度的方法是极为有限的,所以价值更大。
柏拉图通过著名的洞穴比喻来说明人们观察到的物质世界只是现象,很可能受到各种欺骗,这是很高明的,尤其是考虑到当时的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多少难以分辨的欺骗(大约只有水的折射、冷暖相对性等简单的感官欺骗)。现在的人们已经知道太阳东升西落的欺骗、地球是平面的欺骗、物质粒子性的欺骗、速度叠加原理的欺骗,也许未来还要加上宇宙非生命的欺骗,认识到这一点应该是容易多了。
柏拉图认为知觉并非知识,也就是人的感官不是知识、真理的标准。这也是正确的判断,但是逻辑推理不够深远。所谓真理与人的感官无关,并不仅仅是从认识论的层面而言,就真理之应用而言同样如此,真理应该与感官完全无关,所以,即使柏拉图没有认识到宇宙也是生命,也应该能够指出:应用于一种生命的真理应该普适于所有生命。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是,有史以来的众多哲学家都没有将真理与感官无关的原则从认识论发展到应用论(最好能与物活论结合起来),这一进步所需的能力并不高啊!如果对普适性有很高的信仰,就可能由此发展到物活论(如果世界上有没有生命的东西,真理就无法严格地普适),可见,不要对思想家过于崇拜,他们思想中的漏洞也是很多的,能否发现只是能力问题,所谓“会者不难”。
第七节 涅磐非完美 智慧必有限
佛教认为涅磐是一种平静、无法打扰的状态,是修行的最高境界。但是这是一种不好的状态。首先,世界(所有生命)的最高境界不是涅磐;其次,个体生命的最高境界也不是涅磐。
简单地理解,涅磐追求的是智慧以外的绝对不变,真理进化论则追求绝对可变(变化的自由)。世界的理想状态不是涅磐,而是自由,任何状态下都应该允许各种微扰,否则,各种生命就无从产生了。世界应该追求绝对自由:任何微扰都能产生变化的状态,出现好的追求方向就去追求、发展。如此才能出现宇宙、人类社会等千姿百态的存在。
个人应该以追求为本性,而追求又需要从外界获取信息,不能杜绝外界影响。但是涅磐和追求并非毫无联系,为了能随己心所欲(强调是自己的愿望)地追求,必须能够对外来的冲击进行抗击,尤其是抵抗与幸福无关的冲击。例如,想要思考一个问题时是否能够抗击金钱、女色、噪音等外界的诱惑继续思考呢?如果能,是在随己心所欲,是保证自己的追求自由,否则,可能只能说随心所欲(更好的表述是跟着感觉走,是谬论),但是不是己心,而是其它生命(含宇宙)之心了。
涅磐可以视为个体生命的一种追求技巧,保证个体生命能够对欲望和外界条件自由挑选、组合,但是,如果内心没有欲望,就无法挑选了,也就与死无异。较好的生命应该用涅磐对抗系统外冲击,用自由、尝试、想像对待系统内影响。对人类而言,这就是对抗社会外的冲击,但是涅磐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果大石头砸下来,不逃跑而去涅磐的结果是变成肉盘子。
涅磐强调无贪无欲,这是为了消灭痛苦的因果,但是完美生命并非如此。问题的根源在于对痛苦的归纳,将欲望过强视为痛苦原因是对的,但是因此消灭所有欲望的推理则是犯了简单化处理复杂问题的逻辑错误(前面已经看到过伏尔泰的过度简化错误,黑格尔则是简化不够)。完美生命保持欲望,但是和自己的能力匹配,也就是产生场的能力和接受场的能力匹配,这包括引力场和电磁场。
人类追求幸福的一大弊病在于信息无序和记忆问题。首先谈信息无序。人们往往对远离自己的欲望(如夏威夷的阳光、巴黎的商店)有很强的欲望。在宇宙中,粒子对越接近自己当前状态的信息欲望越强,对一个人而言,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本地信息,如果你经常看美国电影,当然可以关注美国电影信息;如果你投资美国股票,当然可以关注美国股市信息,但是你并不生活在美国,所以不能对美国的房屋、饮食有欲望(可以对本地的模仿品有兴趣)。同样,空间位置接近的信息并不一定在状态空间接近,例如,如果邻居住着远远超过你的购买能力的豪宅,对这所豪宅产生欲望就是错误的。可以看出,合理的欲望是接近当前消费和工作组合的状态,状态的改变是连续的,不要去想状态长远是否会有大的变化,应该从短期的小幅状态变化做起。
再谈谈记忆问题。记忆也可以视为一种信息无序,至少是相对于当前工作和消费状态的无序信息。但是通常意义上的信息无序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记忆则是内部原因。记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自己以前经历的态的记忆,这些信息可能和当前态有很大差异,当然不应该出现,例如,如果以前状态不好,忆苦思甜的结果可能对现在的状态产生满足感,从而降低改善社会与自身的努力,这是错误的。尽管这并不总是带来不幸,但是统计上看是不会有好处的。另一种情况是记忆以往获得的无序信息,例如,对国王生活方式的记忆会使人幻想那种生活,这是双重错误,一方面,不应该胡乱传送这类信息;另一方面,不应该记忆。
人类的问题是,不管一个人所处的状态如何,豪宅、美国新闻等信息却一定会出现在你面前,这就导致了不合理的欲望。信息无序有时是由于信息类型不易区分,例如,环球小姐的形象(照片、视频)作为一种有关美的产品当然是合理的,但是激起性乃至婚姻的欲望就不合理了,至少绝大多数人的状态距离她会很遥远。对此,问题在于“商品捆绑”或“欲望捆绑”(这是借鉴“捆绑销售”而造出的词)。
自由组合才是完美追求方法,所以,应该能够只欣赏女人的美,也能够只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者结婚而丝毫不顾其美,但是,这方面的问题很复杂,人类有太多的“捆绑”(也就是剥夺了太多的自由),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变成了恢复幸福供求两方面(也就是欲望和商品)的自由,这并不容易但也没必要不要绝望,人类要实现完美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很多,如建立封闭社会、建立有序市场实现信息的有序传播、长生不老乃至永葆青春、欲望交换等等,完美地保障自由组合权只是其中之一。
佛教的创造者只是对不合理问题进行了最简单的处理,当然不能视为很好的答案。能够发现人类欲望结构存在不合理性也是一种思想成就,只不过,宗教将这种思想结果进行了过高的提升,如果纠正错误的方法仅仅是“戒欲”,所导致的欲望不合理性甚至更大。宗教观念的问题往往在于维护观念,阻碍思想和言论自由,而不是观念本身的问题,甚至可以说,就诞生之初而言,很多宗教思想还是比较先进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会落后,但是由于宗教组织的维护,人类又不能及时地抛弃这些落后的观念,这才是问题所在。
“戒”是佛教所主张的获取智慧的方法之一,另一种方法是“定”。“定”也不是获取智慧的最佳方法,至少不是唯一的方法。清醒、无欲、安静、专注、忘我的状态通常是不错的思维状态,但是并不一定,例如,读书、听精辟言论时可能不会无欲、安静,更有甚者,灵感有时就要在各种意想不到的环境下产生,精神乃至身体的自由自在应该是最重要的,对欲望的满足有时是出现灵感的重要条件,远非“打坐”这么简单。我不认为高僧在获取智慧方面比优秀科学家能力更强,那么,为什么要接受他们获取智慧的方法呢?否则,应该要求科学家都去打坐。
佛教以“戒”、“定”追求智慧,如果将智慧视为真理,智慧是不可能无限增长的,完美生命能够了解所有真理,不知道涅磐的生命那时还有什么存在意义。如果将智慧视为追求能力,首先追求与佛教的教义是存在矛盾的,其次,完美追求能力也是有限的、可达的,基本粒子等一切完美生命都必然具备,也不可能无限增长。所以,智慧不可能成为一种无限、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