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观念之自由组合


第一节 自由组合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自由

“真理进化论”认为,最高水平的博爱是爱世界,但是很容易产生一个问题:“所有追求者都是有生命的吗?”人们会担心爱错了对象。即使有很多证据,也只能减轻而不能摆脱这种担心,这与谈恋爱是有类似之处的。一个人谈恋爱的时候也会担心找错了对象,但是并不会因此不谈,关键在于预期收益(各种收益水平与相应风险的乘积之和)是否够大。爱世界与爱一个人还不太一样,因为爱世界首先就是一种分散风险的行为,而爱一个人是集中风险的行为,前者符合分散风险的追求原则,后者则与之背道而驰。如果万物皆生命,重视爱情不爱世界相当于对无限个生命漠然置之,将爱集中在单个生命上面,这可比“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还要过分得多了。

给予宇宙中近乎无限的物质一定的爱需要有理由。尽管最小作用量原理(最大负作用量原理)是最基本的物理学定律,经受了充分的考验。但是人的判断难以完全从科学的角度出发,《真理进化论》也并不会都能读懂,所以,人类爱宇宙的必要性还需要其它的判断方法。

这就要说到个人决策理论,也就是根据风险控制原则决策。显然,如果万物皆生命,爱它们的利益很大,而损失会很小,曾经有人对信奉上帝进行过类似的论证(“帕斯卡的赌注”:爱上帝错误的代价很小,如果爱对了收益很大),但是问题在于信奉上帝要求唯一信仰,这导致了信上帝的代价并不小。帕斯卡所在的时代西欧可供选择的信仰很少,所以信奉上帝还算得上合理的赌博,但是人类现在的信仰已经很多,分散信仰才是合理的选择。在政治方面也是一样,一个国家要求所有人民具有统一的信仰是很危险的(除非是完美社会),即使这一信仰当时是比较优秀的(如两千年前的儒家理论),拒绝信仰自由的结果也只能是社会渐趋落后,相反,支持信仰自由即使短时间内可能降低信仰的正确水平,但是长期来看必将提高正确水平,而且是无限趋于100%正确的(这是真理进化论的观点,缺点在于达到完美的速度很慢,如果人类能顺利地信仰宇宙则能很快地达到完美,但是对自由的限制可能引发强烈的动荡)。

科学的信仰需要自由组合信仰,然后通过逐渐的尝试达到真理(完全相信真理)。目前的宗教信仰和社会制度信仰往往都与此背道而驰,将全部信仰押在一个信仰上,这是危险的。共产党员被要求坚信共产主义理想,可是如果错了怎么办?如果不能让人生完全属于真理,至少应该有部分属于真理吧?何必完全属于谬误?这就是自由组合信仰的优势所在。

《圣经》、《可兰经》都说他们的神不保佑三心二意的信奉者,如果神仙们没有妒忌心,我是可能受到保佑的,因为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跪在学校的座椅上祈祷各种信仰的所有神仙保佑我成为一名优秀的物理学家,我当时相信祈祷就是承诺付出代价(与神做交易),所以我承诺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具体内容已经忘了,反正不愿意缺胳膊少腿)。看来,我小时候就意识到要分散风险,对于不允许分散投资的信仰,我的答案就是不信,开始的时候是基于本能,长大后则是基于对连续性变化的信念:如果真的有某种高级生命管理着人类世界,他们应该允许信仰的自由混合。

我现在的信仰就是多种信仰的混合,其中真理进化论占据了绝大多数,命运感也是信仰的一小部分,有些类似于“运势”,运气好的时候往往会延续好一阵,坏运气也是如此,第一级统计上守恒。我的信仰中还有零星的精英意识,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后两个信仰的目的似乎都是给自己的苦难寻找平衡。我对宇宙的信念是十五年来从小到大逐渐增强的,不是唯一的,不仅以前不是,未来可能也不会是(我骨子里有根深蒂固的怀疑倾向,根除的可能性不大,大概是科学家的本性吧)。虽然模仿宇宙要求只信仰宇宙,但那是很高的要求(在这个意义上,也许真正的科学家反而不容易成为完美生命,也许成为完美追求系统是更理想的归宿),而且,人类正是需要信仰自由才能到达对真理的唯一信仰,否则,宗教信徒们害怕失去现有信仰的庇护,甚至不得不捍卫现有信仰,这必然导致真理的普及困难重重。

虽然现在的发达国家强调信仰自由,但是与真正的信仰自由差距甚远。现在的信仰往往与就业一样,一个人一个茅坑,但是自由组合才能带来最大的自由,信仰自由应该意味着个人有连续调节信仰的权利。显然,需要改造的不仅是法律,也需要改造宗教、传统等信仰本身,难度显然不小。

但是这也是机会,谁说发达国家就是自由国家?它们距离自由国度还远得很呢!未来的世界一定还会有新的自由主义革命,如自由组合就业、自由组合信仰等,世界的重心也一定会因此出现转移,不要说未来一定属于中国,那不仅需要勤勤恳恳的劳动,也需要不破不立的决心。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储蓄率、平均年龄可能是国家发展的主导因素,但那从未改变过世界中心,世界中心总是来自于思想、制度的革命,扩大自由(扩大微扰范围)、增进民主(改善追求目标)一向是革命的核心内容,革命的结果则是制度的改善。

博爱的扩大过程可以是连续的,这也符合边际自由尝试的原则。博爱在扩大过程中并不需要一步到位,可以逐渐扩大;也不需要均匀增长,可以有所起伏,只要不断扩大并不需要担心暂时的厚此薄彼。宇宙等完美生命不会像上帝那样小心眼,只要对他们的信念多一分,获得回报的机会就会大一些。当然,不要指望像上帝那样有针对性的回报(将祈祷量作为给予保佑的依据实在是一种错误的交易形式)。

在博爱、信仰方面应用自由组合方法能够得到如此美妙的结果实在出人意料。但是与工作、消费领域的自由组合不同,这并不意味着博爱、信仰的各种组合没有对错可言,而是意味着这才是达到真理的最优方法,如果你不相信真理进化论,可以从自由选择博爱、信仰开始,至少你不会拒绝这是属于你的自由吧!只要每个人的信仰不是铁板一块,真理的普及不仅会大大加速,也会更加和平。

第二节 完美性观念之自由组合

竞争不仅包括商品间的竞争,也包括欲望间的竞争,乃至商品和欲望间的竞争(边际欲望随供给增加而递减的另一种表述)。为了说明商品与欲望间的竞争,性是很好的例子。

有人主张让性变得稀缺,从而提高每次性生活的满足感,这是各种性神秘主义的起源(诸如让人保持贞操在新婚之夜获取最高满足感);有人主张让性变得供给充足,成为商品,这是各种性自由的起源。前者提高单位性生活的满足感,后者增加性生活次数获得满足感,两种行为都没有错误可言,是供求关系沿着无差别曲线移动的结果(一个人在无差别曲线上选择一个点,可以是高欲望低次数也可以是低次数高欲望,但不可兼得)。通常情况下,追求者应该顺势而为,在供给充足的时候享受性,在供给不足的时候享受对性的期望(如恋爱乃至单恋的感受)。

虽然题目是提高性福之道,这并不意味着性的开放与保守只和性有关,人的各种欲望是相互联系的,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人既想努力研究学问又想提高对性的欲望,他就可能要牺牲其一,因为性欲望会干扰思维,当然,可能是牺牲性欲望(增加性生活次数降低性欲),也可能为了爱情(深刻的爱情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性满足感)而牺牲学问。但是孤立地研究性的无差别曲线显然有助于得出明确的结果。

就裸、性爱的问题而言,一个人可以选择不看裸(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减少性交,从而体会偶一看热血沸腾的感觉。只针对深爱的人还可以进一步加强这种感觉,甚至可以在深爱后继续忍耐过很长时间再宽衣解带,如果还不够,可以在婚后分床、分居,这些都是加强对单位裸、单位性生活的欲望的方法,相当于提高价格。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尽情地看裸,尽情地性交,没有任何约束,相当于尽量增加交易量,结果必然是降低对单位裸、单位性交的欲望。

如果将性生活视为商品,对它的欲望和消费量都是可以由个人自己控制的。但是大部分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往往片面追求增加消费量,这与吃肉有一定的类似性。改革后,长期吃不到肉的中国人开始大量吃肉(对性而言就是性交泛滥),但是吃肉吃多了就会导致欲望的下降,从而导致吃肉的满足感下降,这时,人们就开始采取减少吃肉、短时间内吃苦等方法提高对肉的食欲(吃肉过多引发的健康问题会加强这种行为,但是不是唯一原因)。对性而言,性交泛滥后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寻求提高单位性交的快感,这就会导致对感情等问题的关注。世界上性最自由的国家并不是最没有爱情的国家,对其中较平等的富裕国家而言(相当于除去大部分的金钱因素,将性问题孤立起来),反而可能是爱得最好的国家(尽管这也并不意味着婚姻一定最稳定)。

如果没有道德的干涉,每个人的选择应该是自由的,这样才能最符合自己当时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喜欢稀缺而高价值的性,可以不看成人内容,对街头的接吻视而不见并非不可能(戒烟者不能指责别人抽烟,减少吃肉的人更不能指责别人吃肉),如果这带来了性的刺激,对于努力提高性欲望的人来说,应该是件受欢迎的好事。所以,真正对此有反感的并不是自己选择提高性欲望的人,而是不想提高性欲望却无法充分获得性生活的人,这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社会供给不足,如没有性交易场所或缺乏安全感;另一种是道德自律。两种情况都与道德有关。

任何人都不能将自己的选择强加给整个社会,以自己的选择去干预别人的选择,或者是以大多数人的感觉干预少数人的感觉。毫无疑问,大多数男女会选择无差别曲线的中段,一夫一妻正好,但是并不排除有人酷爱性,或者有人性冷淡,所以,既不要谴责“滥交”,也不要对性冷淡者指手画脚,甚至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男女性交的无差异曲线,他们可能需要同性性交的无差异曲线,对此,社会没有必要强求一致。

古代社会倾向于将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选择提升到社会性的整体好恶,这导致了恶的无中生有。例如,大多数时候有穿衣的必要就升级为必须穿衣(海南本地人往往穿的很少,外来人就经常觉得不好,实际上这是气候使然);大多数时候吃熟肉就对吃生肉的西餐反感;大多数人手上有五个手指就对六指反感;大多数人喜欢衣着整齐就对旧衣烂衫歧视。人类社会应该肃清这种反自由的倾向。

每个人的行为选择(不是制度选择)都是有自己的理由的,别人没有必要干预,如果一个理智的人决定增加性生活次数,这一定符合他的最大利益,为什么别人要干预他的决策呢?道德就扮演了这样的一个角色。

按照各态历经原则,人生应该有多种体验,不仅要有性高度稀缺的时期,也应该有性供给高度充足的时期,在通常情况下,这并不需要刻意追求,而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在条件来临的时候顺势而为即可。例如,如果离婚了,不要因为暂时的不适应就急忙筹划着下一次婚姻,抓住这种时候重温一下对性、爱情的渴望能带来一个更全面的人生。

不仅如此,每个人也应该体验纯洁的爱情。最好年轻时都有一段这样的经历,尽情去幻想爱情的美好,不要屈服于暂时的性欲高涨而获取快捷的性,反而应该像戒烟一样戒除外界提供的性内容。人是不完美的,学会的性知识难以全部忘记,一旦了解性是什么,就没有幻想、纯洁的机会了,所以一段美好的初恋乃至单恋是宝贵的体会。但是这种纯洁并不需要太久(至少不要永远),此后,无差异曲线上的所有位置就全面开放了。

综上所述,真理进化论并不反对性保守,也不主张性自由,而是捍卫所有可能性的平等权利,每个人不仅有权选择一种性观念,而且有权变更,在一生中实践一组性观念。

第三节 裸乃正义

当今社会在裸、脱等问题上的观点依然谬误太多。最差的评论指责此类行为不知羞耻,稍好一些的指责追求名利、哗众取宠,最好的也不过说裸是与他人无关的个人选择问题。

但是真理是这样的:裸不裸体是个人权利,但是这个社会的主流反对这种个人权利,在此关头,裸体就不仅是个人权利,还是教育社会的手段,是社会进步的有机组成部分,直到社会主流承认裸是个人权利为止。裸并非只有为了高尚的目的才是光荣的,裸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目的:让裸成为100%的个人权利,他人不得干涉。裸被视为一种牺牲是不正常的,是道德、法律对裸横加限制的结果。

《真理进化论》认为,道德乃追求方法,不是追求目标,有碍人类幸福无限增长的道德必须废弃。由于气温问题,中国北方地区在古时候终年穿衣是很正常的(但是近年的全球变暖已经让一些城市的夏季热不可耐),但是南方的气温肯定不适合,现在的道德对于女子夏天穿得薄尚有微词,不穿底裤就已经视为不害臊,根本不允许三点式上街,而只穿底裤必然被捕,即使是男子,穿三角裤上街也被视为不道德(更严格的观点是光膀子上街就不道德)。这样的道德适合最大幸福的需要吗?如果未来的夏季气温上升到了50度,女子仍然要严防走光吗?

裸的最大问题还不是冷热问题,而是性,但是前面已经有很多文字阐述,不予赘述。结论是双方愿意的性生活就能增加人类幸福,就应该得到社会的保护而不是谴责。

当今社会一些人一脱成名、日进斗金,这让很多人愤愤不平,认为这纯属暴利。但是这是先驱者的正常收益。西方社会曾经歧视经商、借贷等业务,所以处于社会底层的犹太人不得不(肯定不是他们的首选职业)以此谋生,由于缺少竞争,利润率自然可观,他们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仍然受到社会的歧视(如《威尼斯商人》所述)。中国古代社会人人都想当士大夫视商人为奸商,所以才会有晋商、徽商等商人团体的出现,他们在获得暴利的同时仍然是促进了社会发展的。

裸也是同样的问题,人人都不肯裸的社会肯定不是个好社会,既然裸的人不多,先裸的人获得更多的名利就是理所应当,尽管也不得不忍受歧视的眼光。1920年中国出现第一个女模特时(刘海粟当时只穿裤衩坐陪)传统卫道士的表演已经足够多,他们的攻击手段也不外乎就是不知羞耻、贪图名利,和现在的卫道士们没什么不同。在别人裸之后发表些废话很符合中国的传统,虽然本意不是作恶,却是实实在在的作恶。《周作人传》记载天津数万人围观两个女革命者被裸体斩首,可以想象天津卫的那些大爷大娘们肯定以嘲笑为主,而不会捍卫革命者的权利。

如果先驱者无法获得超出正常水平的收益,一项运动就无法进一步发展。至少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服装是单调递减的,性交易是单调增长的,这就表明大多数人恪守传统道德导致了收益率居高不下,即使是扫黄这类司法惩罚都无法制止(当然,太严厉的惩罚肯定能够制止,如文革)。所以,我不仅支持为艺术、环保这类崇高目的而裸,也支持为了养家糊口、自己高兴而裸,这些都有利于根除传统道德在性方面的错误。如果一个人喜欢裸奔,让他或她奔就是,英国对裸奔予以惩罚,但是中国没有必要效仿西方(一个有人裸奔的社会不一定不道德),但是裸奔也表明社会不支持裸奔,否则就不用“奔”了,完全可以“裸走”,而且所需时间很可能会出人意料地短,考虑到裸奔(streaking)这个词出现只有30年,本世纪内出现裸走几乎是必然的,这甚至可以成为一项运动,既有利于消除传统道德,也有益健康(一种运动中的日光浴)。目前的全球裸奔纪录仅仅是136人,只能说明裸得不够是全人类的问题。

当今中国的传统势力还很强,为裸而裸肯定行不通,所以必须借助艺术、公益广告等目的才能成行,这不能被视为裸者们目的不纯,而是只有这样的目的才能在现在的道德法律环境中过关。传统卫道士们不必叫嚣这是扯大旗作虎皮,现在的裸肯定是曲线的(革命的开端往往是隐晦的),但是未来直白的裸一定会到来。卫道士们应该庆幸寿命短暂,否则将来一定被气得吐血,至于那些将来会乐得发疯的伪卫道士,最好现在就闭嘴,中国的道德卫道士中绝大多数是墙头草,他们捍卫观念考虑的是势力强弱而非对错,君不见文革时的观念现在已经没人出头捍卫了吗?从几亿人到没人的变化是不是太快了些?

对于绝大多数家长而言,不要教育孩子以裸为耻,但是可以教育他们裸是受到社会歧视的,是有很大社会压力的,尽管这种压力是错误的。这样,孩子们不会裸但是也不会歧视裸(虽然先驱者是伟大的,但是家长往往不希望孩子成为先驱者,尤其是道德先驱者)。历史上的道德进步速度很慢,先驱者往往等不到胜利的那一天,但是近一百年有明显加速趋势,也许我们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人体在夏天悠闲地裸露着,而不是汗流浃背地寻找荫凉。

需要防范的不是自愿的裸,而是看准裸的暴利而强迫他人裸,例如,将他人裸照发表、强迫接客都是这一类(即使如此,受攻击的也不应该是裸者)。不自愿的裸只会授人以柄,成为卫道士们攻击裸的把柄,而且收获裸之利益的并非裸者。所以,对于敢于支持而不敢参与裸的人来说,应该做的就是不理睬不自愿的裸,而对自愿的裸予以适当的关注。

现在的公益裸照流传到对裸习以为常的后世肯定会让人奇怪,为什么裸体就能获得那么多人的关注?不过,既然现在裸很稀缺,让这种暴利用之于正确的目标肯定要更好,如果不能分辨正确与错误,至少也要用之于善意的目的,这肯定要比流入老鸨、偷拍者之手好得多。所以,公益裸照宣传的思想对不对姑且不论,至少在降低性羞耻感方面,裸照宣传是有好处的,对中国这么一个受儒家思想长期影响的国家更是如此,这保证了这类裸照有一定的制度进步价值,即使所宣传的内容为错,也有一定的保本收益。何况这类裸照都还是有一定美感的,这保证了这类宣传有一定的艺术、商品价值。因此,进行这类宣传类似于投资有折价的封闭式基金,对人类呈负价值的可能性比较小。

另一方面,电视、广播、报纸上宣传的东西在制度进步价值、艺术价值、商品价值等方面都很可疑,很多政治宣传片毫无美感不说,宣传内容的错误也层出不穷,甚至成了高官显贵们的宣传稿,成为了加官进爵、操纵房价股价的工具,与这些内容相比,现在的裸在平均价值上高得多。

卫道士们往往牢牢抓住裸露者的动机不放,当然都是名利(姑且不论出于信仰所作的宣传是否还算是“名”),因为现在的社会已经不能再批评裸露“不害臊”,只有名利还算是个攻击点。如果将名、利概念宽泛化,所有人都在追求名利,即使是无嗔无欲的大和尚也可以说是追求名(学习、执行佛教教义方面的名)。追求是生命的本质,宇宙万物都在追求(最大负作用量),为什么要让裸照宣传者例外?如果不追求是让人修成正果的明路倒也罢了,可是这明明是一条歪路,一个人没有追求的结果就是没有幸福,更不会有幸福的增长,教人不幸福应该算是最大的恶行之一了吧!况且,批评者本人在名利面前的表现又该如何呢?这不是人身攻击,只是想说,如果自己认为不追求名利最好,至少树立个榜样先(让大家看看怎样定义的名利才是可以追求的),否则,为什么要拿坏东西教人?